高二学生参加高考,这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惯例”。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在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背后,有着较大的动机追逐空间。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高二学生及其家长看来,参加高考是一个难得的实战演习机会,可以提前感受一下高考氛围,为下一年参加高考积累考场经验;第二,对学校尤其是高三班主任来说,高二优秀学生参加高考,可以给所在班级和学校增加高考进线名额,提高升学率。正是由于学生和学校双方都有着共同的目标指向,尽管教育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高二学生参加高考,但每年还是有相当一部分高二学生堂而皇之地走进了高考考场。
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涉嫌多重违规,尤其是在获取报名资格的时候,这种违规甚至有违法的嫌疑。譬如,按照国家规定,高中毕业生或者社会人员参加高考,必须持有高中毕业证书,可为了通过这一关,有些学校及其教师往往不惜给学生制作假毕业证,在一些审查不严格的地方,则给学生出具毕业证丢失证明,更有甚者,则是直接将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改头换面。至于其他报名信息,则更是大肆造假,所采取的造假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高二学生参加高考,这给高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譬如,有可能挤占其他考生的报考资源,贻误高校对其他考生的正常录取,造成高校录取名额的空置等等。对此,有关部门的态度向来是比较明朗的,但是,有关处罚措施却不免显得相对滞后。譬如,对参加高考的高二学生,发现后要取消当年的高考资格,还要取消下一年也就是高中毕业当年的高考资格。从规定上看,这种处罚手段不可谓不严厉,但事实上,这种后续处罚措施一般很难兑现。这是因为,一是广大考生对高考政策了解不够,举报途径不畅通,二是有关部门的处罚有虎头蛇尾之嫌。还有就是,对于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学校教师来说,“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此处罚措施也太过模糊了。试想,教师大都是在所在单位(学校)的默许纵容下才敢于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学校怎么可能给其处分?这种对当事学生及其教师的处罚手段,显然是不足以让他们心生畏惧的。
事实上,高二学生能够参加高考,相关人员(甚至包括高考监考人员)违规操作甚至违法操作的空间非常大。因此,笔者以为,理应按照国家法规制度给予严厉制裁,任何姑息与迁就,都只能给学校和个人以默许的暗示,从而让这一违规现象愈演愈烈。□冼 兹(山东)